很多人在未经过深思熟虑前就大发伟论,之后才后悔。有些人习惯上会用一些花言巧语,高谈阔论,熟不知所用的一些词语含有侮辱的成份。作为天主教徒,我们应该在传播福音时,自己的言行应成为好榜样。
无论如何,当你发现触犯以下任何事项,你已经犯了第二诫。
- 当我们言行亵渎天主圣名或圣物时;例如:“哦,我的天啊,你为何那么愚蠢?”或是一些类似的言语。
- 口出粗言或秽语(诅咒,发誓,或用其它侮辱的字眼:不便逐一列明)。
- 做出不明智或是无谓的宣誓或誓言,不守誓言或无法履行誓言者。
箴言21:23 提醒我们:“谨守口与舌的,就可以保住自己免受很多灾难。”
耶稣也在马窦15:1提到:“不是入口的使人污秽,而是出于口的使人不安。
让我们多多注意言语方面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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