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 29 April 2014

十诫:第四诫:应当孝敬父母

“应当孝敬父母”。

长辈们教导小孩要爱护,尊敬及听从父母亲的话。我们长大后,更要尊从合法的民选政权;也要听从教会高层神职人员(尤其是有关信仰及道德方面)的教导。无论如何,你若触犯以下事项,你已经犯了第四诫命。
  • 怀恨父母和长辈。
  • 遗弃,生气和侮辱年迈父母。
  • 侮辱,不遵从或不听从父母或是法定长辈们的指示。
背叛民选法定机构或合法长辈们的政策。尊敬并非盲目听从或孝敬。我们要分析和确定所尊敬和听从的对象是否被公认。有时候我们很难尊敬那些不公平或是虐待我们的父母。不过,我们尊敬他们,不是因为他们值得我们那么做,而是天主告诉我们要爱众人,也包括我们的敌人。

Tuesday 15 April 2014

十诫:第三诫:应当纪念安息日,并守为圣日或主日

“应当纪念安息日,并守为圣日或主日。”

我们之中有很多是大忙人,但是记得,不要忙过分。有时候我们忙得太过分,而忽略了其它事情的重要性。这些事情可能是健康;为了自己的事业而赔上了健康或是要负担昂贵的医药费;也可能因此造成家庭或朋友关系的决裂;或者是与天主的关系逐渐疏远。

假如你时常犯上以下的一些错误,你已触犯第三诫了。
  • 无缘无故地缺席主日弥撒。
  • 做工怠慢。
  • 实行多余的公开买卖。
  • 其它能够阻止你守主日的事项。
我们应该记着,每个主日教友到圣堂参与弥撒是为了要得到主耶稣祝福。既然天主“用了六天的时间来实践祂的工作而在第七天休息了”,人们的生活也应该有工作和休息的节奏。建立主日的原因就是为了要让人们有足够的时间,尽量地享受文化,社交,天伦及宗教上的生活乐趣。 人的一生不只是追求事业,财富,名利,地位和梦想而已。更不希望将来有一天你才后悔而发现,在百忙中更应该与他人和主修好关系。我们是否愿意照照镜子,让镜中的你作出一定的改变呢?

Wednesday 9 April 2014

十诫:第二诫:不可随意妄呼天主圣名

“你不可以随意妄呼天主圣名。”

很多人在未经过深思熟虑前就大发伟论,之后才后悔。有些人习惯上会用一些花言巧语,高谈阔论,熟不知所用的一些词语含有侮辱的成份。作为天主教徒,我们应该在传播福音时,自己的言行应成为好榜样。

无论如何,当你发现触犯以下任何事项,你已经犯了第二诫。
  • 当我们言行亵渎天主圣名或圣物时;例如:“哦,我的天啊,你为何那么愚蠢?”或是一些类似的言语。
  • 口出粗言或秽语(诅咒,发誓,或用其它侮辱的字眼:不便逐一列明)。
  • 做出不明智或是无谓的宣誓或誓言,不守誓言或无法履行誓言者。

箴言21:23 提醒我们:“谨守口与舌的,就可以保住自己免受很多灾难。”

耶稣也在马窦15:1提到:“不是入口的使人污秽,而是出于口的使人不安。

让我们多多注意言语方面的重要性。

Quotes and Anecdotes Throughout Ministry (The Story of our Lives so far)

Having been a priest for several years, I have from time to time come up with interesting quotes from different sources. Some of these quote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