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 21 May 2014

十诫:第七诫:不可偷盗

“你不可偷盗”。

为什麼会发生偷盗事件?每个人都会提出百般理由;追根究底,不外是贪婪和自私。假如,大家对自己拥有的,感到满足,那就不会有偷盗出现了。就因为有些人不满足自己的现况,而期望得到更大,更好,更快,更新的东西,结果,就出现了偷窃的念头。偷窃有不同的方式,有些很明显,有些暗地里行事。有些人认为只有穷困或有迫切需要的才会偷;但是一些富有者都干这一行。在我们之中是否有类似的贼出现呢?

假如你曾经或正在做以下事项,那么你已经犯了第七诫。
  • 通过别人的帮助,你直接或间接地偷。
  • 直接或间接毁坏他人财物。
  • 不还清所欠下的账目(例如:信用卡账目到期不付账,或是逃税)
  • 不归还找到的或是借来的东西(尤其是我们知道物主是谁),有些情况是不知道物 主的,就是知道,当事人可能当作没有一回事那样,把东西收藏着。
  • 在买卖时,使用不公平的方法。
  • 没有付出公平的工资(付出少过协议中所规定的或没有给工人应得的数目或无理 地扣押工资。)实行或助他人进行贿赂。
  • 实行或助他人进行贪污。
  • 以各种方式欺骗他人。
  • 私下或帮助他人设下骗局。
  • 收买贼赃。
  • 工作时偷懒而拉长时间,为了得到更多的工资。
  • 不遵守合约又没有提出适当的理由。
  • 还有一大堆其他事项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在圣经有关偷盗的诸多篇幅里,以下各项可供给我们作参考或反省:

从前做小偷的不要再偷窃,要用自己的双手辛苦劳作,与贫穷的人一起分享所得。(厄佛所人书4:28)

不义之财毫无益处,惟有公义才能救人脱离死亡。(箴言10:2)

因为贪爱钱财乃是万恶的根源;有些人却因贪爱钱财而远离了信德,使自己蒙受了许多刺心的痛苦。(第茂德前书6:10)

人岂能欺骗天主?可是你们却欺骗了我!你们却说:我们在何事上欺骗了你?即在什一之物和应献的祭物上。(马拉基书3:8)。

不管所偷的东西是大或小,便宜或贵重,轻或重,偷窃就是偷窃。让我们走上天主的正道,避免做出卑鄙的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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